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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人:周瑞发布时间:2022-12-17 12:48:37浏览次数:10326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成立于2004年,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以艺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专业面向全国试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可组织专业校考。学校博采湖北美术学院和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资源,设有成龙影视传媒学院、时尚设计学院等9个学院,设立了36个本科专业和11个专科专业,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健康科技类等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具有一定特色和影响。

成龙影视传媒学院是由奥斯卡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成龙先生在中国设立的唯一一所培养影视传媒行业高级专业人才的学院,成龙先生亲任院长,聘请了著名导演、影视明星、专家教授、学者参与学院教学与艺术创作工作。近年来,学院为各类影视剧组输送大量人才,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国际赛事解说、影视动漫制作以及参演由成龙院长主演的影视作品。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备注:每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可以报考学校以上各专业;各专业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学费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省考对应科类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规定的2023年艺术生报名条件。

(二)须掌握或具备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基础知识和素养。

(三)生源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学校校考。

 

四、报名

(一)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执行。

(二)参加学校校考考生,需下载“小艺帮”APP,按照要求实名注册、认证后可进行报名。

(三)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全流程的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成绩。

 

五、校考考试

(一)考试科目

  1.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2.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注:考生需如实填写形体测量数据,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如形体测量各项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值超过2cm、体重超过3kg,则视为作弊,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注:考生须在各科目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候考,候考时间结束,不在候考页面的考生将不能进入答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视为弃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及考试安排

 

(三)考试要求及须知

1.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通过小艺帮app软件录制并提交考试视频作品,评委根据视频作品评分。网络考试说明、系统操作指南、考试要求于考试前发布。

2.网络考试须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要求执行,考生须配置“双机位”拍摄考试过程及场景,如考生未按照要求执行,学校按考试违规违纪处理,相关科目记0分;如涉及违法,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为考生提供考前练习和模拟考试,请考生务必参加,以熟悉考试流程及环境。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需自备考试用具、180g考试用8开水粉纸(水彩纸)或160g考试用8开素描纸,考试开始前将姓名、14位考生号和校考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试卷纸左上角。考试结束后,参照省级统(联)考要求将试卷纸左上角的个人信息部分进行“两折一粘”密封后,用中国邮政快递“云艺考”特快专递将试卷邮寄回学校,快递单上需注明考生姓名和校考准考证号。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一号招生办公室,邮编430205。

收件人:黄老师,收件电话02781731888。

 

(四)报名费用

面试类专业为200元/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为180元/人。    

 

(五)校考考试成绩公布

学校于4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校考成绩。学校按各专业不超过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参照国内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凡报考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填报高考志愿。

(二)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学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控制线或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文化控制线。

(五)如果生源省份(高考改革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七、监督方式

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考试全过程,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责任人。评委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7-81730636。

 

八、其他说明

(一)违规处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学校将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流程审查,重点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考试违规、复测不合格及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调查。在审查过程中,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考生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三天,向学校(wids_zsb@126.com)提交免报名费用申请,且附上区县一级民政部门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减免。对于不具备线上操作条件的考生,允许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wids_zsb@126.com)提交申请,学校将积极给予协助。逾期未报备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咨询方式。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b.wids.edu.cn/)、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QQ(800866516)、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微博、招生热线:027-81731888。

(四)校考声明。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在校考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本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由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 (红安教学基地)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红安大道特9号
邮政编码: 430205
招生热线: 027-81731888
真: 027-81730653
电子信箱: wids_zsb@126.com
乘车路线:乘732、755、758、926路公交可到达学校(武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