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学校下属成龙影视传媒学院表演专业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各省市统招学生组织的校级艺术类专业选拔性考试,是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以测试考生是否具备表演专业所要求的能力及素质,是否具备演员的外形条件(身高、体型、五官)、形体要求和声音的表现能力等为目的,旨在选拔符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备学习影视戏剧表演专业基本条件和潜力的学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台词 |
网络考试,自选诗歌、散文、寓言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
90分 |
演唱 |
网络考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可自备伴奏。 |
60分 |
形体 |
网络考试,自选舞蹈、形体片段或戏曲身段、武术等。 |
60分 |
表演 |
网络考试,根据命题编演单人即兴小品。 |
90 |
总分 |
300分 |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目的及要求
(一)台词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朗诵,考查学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规范度,对作品的理解能力、作品中人物形象的感受和表现能力、情感的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限时3分钟。
(二)演唱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考查考生的音准、音色、乐感和节奏感等音乐素养。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唱法不限,可自备伴奏,限时3分钟。
(三)形体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肢体表现能力、控制力和爆发力,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表演自选舞蹈、形体片段或戏曲身段、武术等,时长3分钟。
(四)表演
1.考试目的
表演考试是对考生内在以及外在素质的综合考查。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进行考查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和应变能力等内在素质的考查。
2.考试内容和要求
由系统随机分配题目,考生根据试题个人编演即兴小品,限时3分钟。考查考生是否能快速建立合理的人物或事件,进行有机的行动并展开合理的艺术构思,生动、准确的演绎该命题。能够快速的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境,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专业考试满分300分。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总分﹦台词得分+演唱得分+形体得分+表演得分。
(一)台词(90 分)
1.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①声音质量:音质、音色、音量;
②作品的理解:对作品的理解和把握;
③作品的感受力:通过作品能够正确体会并赋予情感表达;
④作品的表现力:对作品的表现力,使之产生形象感,但不失控制力;
2.评分等级: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等 |
80—90分 |
普通话规范;朗读自然真实;咬字吐词清晰;具有很好的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现力。 |
二等 |
65—79分 |
普通话规范;朗读自然真实;咬字吐词较清晰;具有良好好的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现力。 |
三等 |
55—64分 |
普通话规范;朗读基本自然;口齿清晰程度一般;对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
四等 |
54分及以下 |
普通话不规范;方言较重;口齿不清晰;对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差。 |
(二)演唱(60 分)
1.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①声音的条件:音色、音质、音准;
②音乐素养:具备基本的音乐知识;
③音乐表达: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准确;
④音乐的表现力:表现欲望和控制能力;
2.评分等级: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等 |
50—60分 |
嗓音条件优秀,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好、节奏稳、音乐表现力强 |
二等 |
40—49分 |
嗓音条件较优秀,音色较优美;吐字较清晰;音准良好、节奏较稳、音乐表现力良好 |
三等 |
30—39分 |
嗓音条件一般,音色一般;吐字清晰程度一般;音准较差、节奏不稳定、音乐表现力弱 |
四等 |
29分及以下 |
嗓音、音色、吐字、音准、节奏、音乐表现力较差 |
(三)形体(60 分)
1.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三项条件):
①基本功:软开度、张力、爆发力、控制力、技术技巧;
②协调性:肢体运动协调;
③情绪表达:肢体运动的感觉和情绪表达;
2.评分等级: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等 |
50—60分 |
肢体无缺陷;形象良好、体态优美;具备很好的基本功,爆发力、控制力好;形体协调性灵活,肢体表现力强,动作韵律感强。 |
二等 |
40—49分 |
肢体无缺陷;形象较好、体态大方;具备良好的基本功,爆发力、控制力一般;形体协调性较灵活,肢体表现力较强,动作韵律感较强。 |
三等 |
30—39分 |
肢体无缺陷;形象一般、体态尚可;形体协调性一般,缺乏爆发力、控制力;肢体表现力一般,动作韵律感一般 |
四等 |
29分及以下 |
肢体有缺陷;形象较差、体态适当;形体协调性差,肢体表现力差,动作韵律感差 |
(四)表演(90 分)
1.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五项条件):
①审题准确:对小品的立题风格、形式、情境、意图理解准确;
②立意鲜明:能鲜明表达主题并有创意;
③构思严谨:表达作品的行为逻辑、语言逻辑设计准确、角色设计明确;
④表演时自信、松弛、投入、真实,掌握基本表演元素;
⑤应变能力:有良好的应变反应能力;
2.评分等级: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等 |
80—90分 |
审题准确,表演主题明确,创意新巧;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能力强;表演状态松弛、灵活;人物形象感强;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
二等 |
65—79分 |
审题准确,表演主题较为明确;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能力较强;表演状态较为松弛、灵活;人物形象感较强;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
三等 |
55—64分 |
审题和表演主题不明确;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能力一般;表演状态松弛、灵活程度一般;人物形象感一般;应变能力一般。 |
四等 |
54分及以下 |
表演无主题或不明确;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能力差;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人物形象感差;应变能力差。 |
五、考试科目试题示例
(一)急中生智
(二)神秘的礼物
(三)门怎么坏了
(四)试鞋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 (红安教学基地)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红安大道特9号
- 邮政编码: 430205
- 招生热线: 027-81731888
- 传真: 027-81730653
- 电子信箱: wids_zsb@126.com
- 乘车路线:乘732、755、758、926路公交可到达学校(武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