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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省艺术高招招生分3种模式录取
发布人:zb发布时间:2010-03-16 10:14:44浏览次数:5072

省招办介绍,今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这些专业是: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

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其二,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认可其他院校合格证仅限2所以内,且须经省招办批准和向社会公布。往年没有限制学校数量。

其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高校可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或者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录取。但各高校应将本校确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向社会公示。往年一般是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折合比例计算总成绩。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
邮政编码: 430205
招生热线: 027-817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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